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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袁海燕老师荣获2023年度全省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
来源: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3年09月08日    点击数:

近日,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表彰2023年度全省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我校理学院教师袁海燕荣获2023年度全省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。

袁海燕教授从教17年来,始终兢兢业业、教书育人,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、学习知识的引路人、创新思维的引路人、奉献祖国的引路人。在教学过程中,她秉承“因材施教”原则,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思辨能力,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和深入浅出的教学风格,引领学生探索知识的海洋,关心每个学生的成长和发展,被学生们广泛认可和钦佩。她坚持以科研推动教学,以严谨的治学态度,潜心钻研、勇于创新,掌握学科理论动态,吸收最新科研成果,注重发挥团队精神,切实做到了教研相长、相辅相成。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项、省自然科学基金3项、省博士后科研基金、省属本科院校青年创新人才基金各1项、校级教科研项目6项,主持完成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创新团队项目1项,国基培育项目1项。以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20余篇,其中SCI检索16篇;获得中国仿真学会仿真算法专委会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1项。授权专利4项。出版《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》《数值计算方法》教材2部。2022年被认定为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。

近年来,学校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,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建设,先后出台了《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《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等制度文件,持续开展一系列师德师风专题活动,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、长效化,引导广大教师更加敬业立学、崇德尚美、潜心从教、依法执教,争做“四有”好老师,当好“四个引路人”,做“经师”和“人师”的统一者,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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