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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绘工程学院2023年度省级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方案
来源: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3年10月25日    点击数:

  为保证我院 2023年度省级“三好学生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特制定此方案。

  一、评选对象

  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

  二、评选名额

  共有29个名额

  三、评选标准

  1.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;树立爱国主义思想,具有团结统一、爱好和平、勤劳勇敢、自强不息的精神。

  2.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,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。

  3.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。在校期间,考试课、考查课无不及格现象;学习成绩(文化课成绩)不低于年级专业排名前20%。

  4.积极参加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等活动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。在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、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
  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,具有积极、健康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 

  6.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的,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考虑。

  综上,在学生获得评分相同情况下,按照以下条件优先顺序考虑:

  1.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; 

  2.在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、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;

  3.学习成绩年级专业排名。

  四、名额分配 

  我院共有省级“三好学生”名额29人,按各年级人数比例分配如下:

   2020级  11人

   2021级  9人

   2022级  9人

  五、申请与评审程序

  1、测绘工程学院成立2023年度省级“三好学生”评审工作组(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),具体负责我院2023年度省级“三好学生”的评审工作,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审定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评审工作组:

    组  长:巴  勇  杨泽运

    成  员:王  强  侯建国  吴青松  肖  辉  丁  

        伟  李博文  各年级学生代表(总数为奇数)

 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省“三好学生”评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
       2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根据方案规定向学院评审工作组提交成绩单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。

  3、评审工作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依据评分标准对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进行评分,按分数高低排序并拟定省级“三好学生”初步人选。

  4、评审工作组进行联评,等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。

  5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审定。

  6、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 5 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,11月7日将评审结果编制成《测绘工程学院2023年省级“三好学生”明细》后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。

 

测绘工程学院

2023年10月25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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