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受理2016年度第三次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
各院系:
校医院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16年度第二次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事宜。
一、报销人员范围:
已取得《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》(以下简称:“医保卡”)的在校学生。
二、可报销门诊医疗费的时间范围:
2013级、2014级学生:自2016年5月18日至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。
2015级学生:自2015年9月1日至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。
三、受理报销事宜时间:
2016年8月31日、9月1、2日,工作时间。
四、受理报销事宜地点:
校医院二楼医保科(206室)。
五、报销所需材料:
1、医保卡;
2、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卡号码;
3、学号;
4、门诊诊疗手册(病历);
5、正规机打医疗门诊费票据(应含收费项目明细)。
*注:1.报销时必须提供就诊详细信息,包括:所患疾病名称;辅助检查项目名称及单价;药品名称、规格、单价;治疗项目名称、单价等信息。否则无法报销。
2.门诊医疗费报销规定可参见学工部网站《bob官方体育app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规定(试行)》。也可加QQ群:120525512(黑工程学生医保报销)了解报销详情。
3.优先受理班级集体递交的报销材料。
4.校医院仅受理门诊医疗费报销事宜,住院费由所住医院即时报销。
学生工作部 校医院
2016年8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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